【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转发】关于2021财务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优秀发明成果评审通知

关于2021财务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优秀发明成果评审通知

尊敬的财务管理从业者:

根据《第十九届中国科学家(国际)论坛“发现·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单位/技术/成果”和“发现·科技创新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第十九届中国科学家论坛组委会决定于2021年8月6日至9月6日期间组织评审专家评选“2021财务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优秀发明成果”。本次评选旨在发现和表彰在财务管理领域取得杰出科技创新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对于推动财务管理领域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一、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财务管理领域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会计、审计、投资等专业领域。

二、评审标准

1.技术成果在财务管理领域产生创造性突破,对财务管理领域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力,对财务管理领域的发展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效果。

2.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程度极高,解决了财务管理领域科技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拥有较高的技术难度、理论高度,主要技术指标在同类技术成果中居于领先水平;

3.技术成果具备普适性,能够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调整,或者具备独特性,对提升财务管理领域及相关产业链竞争力有重大促进作用;

4.技术成果在试用或应用过程中创造出了极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了财务管理领域专家、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5.评选范围面向全国。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1财务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优秀发明成果”评选申报表;

2、参评技术成果的详细技术报告和相关论文;

3、技术成果的应用案例和效果分析;

4、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5、企业或个人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流程

1、申报阶段:参评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阶段:组委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评成果;

3、专家评审阶段:评审专家将对初审通过的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打分;

4、结果公示阶段:评审结果将在论坛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意事项

1、参评者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

3、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我们期待着您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推动财务管理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发展。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评选详情,请随时联系论坛组委会。

第十九届中国科学家(国际)论坛组委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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